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津巴布韦积极参与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 是多个非洲及国
际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 其对外经济政策以推动区域一体化、 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吸引投
资为核心。津巴布韦1995年3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参与多边贸易规则谈判,
支持公平的全球贸易体系。目前,针对WTO最惠国所施行的平均关税税率为15.8%。此
外,津巴布韦与联合国体系机构(如UNDP、FAO、UNIDO)保持密切合作,在可持续
农业、工业发展、气候适应和能力建设等领域获得技术与资金支持。
津巴布韦还加入了非洲、 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国家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伙伴关系
协定》(简称《科托努协定》,Cotonou Agreement)。该协定前身是非洲、加勒比海和
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 (简称非加太集团)46个成员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于1975年2月
28日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的贸易和经济协定《洛美协定》。《洛美协定》曾是非加太集
团和欧盟间进行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机制, 也是迄今最重要的南北合作协定, 自1975年以
来共执行4期,欧盟一直通过该协定向非加太集团成员国提供财政、技术援助和贸易优
惠等。2000年2月,非加太集团和欧盟就第五期《洛美协定》达成协议,并于同年6月在
科托努正式签署,称《科托努协定》。《洛美协定》就此宣告结束。经欧盟15国和非加
太集团76国政府的正式批准, 《科托努协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为20
年,每5年修订一次。《科托努协定》本应于2020年2月到期,欧盟与非加太国家在2020
年12月初就新协定达成基本政治共识, 将该协定有效期多次延长。2024年12月3日, 欧盟
与非加太国家最终达成新的伙伴关系协定, 取代 《科托努协定》 , 新协定聚焦人权治理、
环境可持续性、可持续增长等多个核心领域。
2009年津巴布韦与欧盟委员会签署了东部和南部非洲(ESA)集团下的临时经济伙
伴关系协定(EPA)。EPA为签署该协定国家的所有出口产品提供免税和免配额的市场
准入。2019年, 受英国脱欧影响, 津巴布韦与英国签署 《英国-东部非洲和南部非洲经济
伙伴关系协议》(UK-ESA-EPA)。根据该协议安排,英国承诺立即为ESA国家的商品
提供免税和免配额准入。
【特殊经济地理因素】根据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的原
则, 津巴布韦享受来自部分发达国家的最惠国 (Most Favored Nation,MFN) 待遇税率,
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捷克、匈牙利、日本、新西兰、挪威、斯洛伐克、瑞士、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