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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津巴布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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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7页 · 89,98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9

PDF第1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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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Parirenyatwa) 医院工作, 分布在呼吸内科、 普内科、普外科、放射科、新生儿科、
针灸中心 等不同科室 ,并定期在津各省开展巡回义诊 。医疗队队长联系方式: 00263-
712870006。
1.5.5 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劳工组织】1985年的津巴布韦 《劳工法》 中确认了两个代表雇员利益的组织机构:
注册工会(trade unions)和工人委员会(workers’ committees)。绝大部分工会组织由津
巴布韦工会大会(ZCTU)负责管理。在1992年之前, 多数行业只允许有一个工会。1992
年《劳工法》修订后,这种限制放宽,工会组织有所增长。在正规就业部门,除公务员
外, 相当比例的雇员加入工会。 工人委员会则主要在企业内部就工人关心的问题与资方
协商,但其代表性和影响通常局限于本公司层面。
【一揽子劳资合同】工会与资方的一揽子劳资合同由工会组织同资方公开协商确
定。 双方达成协议后应提交劳工部登记并由政府作为法规予以公告。 合同应包括处理劳
方和资方利益的各种问题, 主要包括: (1) 利益; (2) 工作级别; (3) 工资扣除; (4)
工作时间;(5)安全;(6)加班和休假;(7)基本工资、最低工资及年度增长标准;
(8) 就业情况记录。 此类一揽子劳资合同在一定时间内 (一般为一年) 有效, 在此期间
也可用其他协议替代。
【工会集体行动】 按1985年 《劳工法》 规定, 工会集体行动包括罢工、 停工、 抵制、
静坐。根据有关规定,所有雇员、工会和工人委员会都有权举行上述集体行动。同时条
例中规定,雇员必须提前14天书面通知资方拟举行罢工并明确罢工场所。
【非法罢工限制】 津巴布韦法律对罢工有很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从事服务行业的雇
员,包括通信、电力、消防、加油站、卫生、铁路、交通和供水部门,不允许罢工,还
规定必须有50%以上的工人同意罢工、 且经过30天的调解期未达成协议, 才能组织罢工。
但现实中的罢工情况时常发生。2016年7月以来,津本地教师、 医护人员、 公务员多次举
行大范围罢工。中资企业也出现过当地工人罢工情况,但未出现规模性罢工。当地员工
有劳资纠纷的时候,员工会向工会求助,工会可介入与企业的劳资谈判、纠纷解决等,
中资企业在津经营须尊重当地法律、 保护工人权益,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与工会等组
织进行沟通。
【其他非政府组织】津巴布韦注册在案的非政府组织超过 670家,另有一些未登记
的民间组织,各类组织覆盖的领域包括教育、卫生、女性权益、儿童保护、环境、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