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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捷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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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8页 · 83,50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8

PDF第10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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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保护期可再延长10年。在捷克工业产权局登记注册的商标仅在捷克境内有效。若申
请人想申请国际注册商标, 也可向捷克工业产权局提出申请。 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可向设
在西班牙阿里坎特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或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商标局提出申
请。
附录1.4 企业在捷克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录1.4.1 报税时间
捷克的纳税期通常按日历年计算, 也允许按财年计算, 但必须事先向主管税务局书
面报告并征得税务局同意。 企业和个人纳税人都必须在法定报税最后期限之前向当地主
管税务局提交年度报税表,清缴当期应缴税款。如未按期报税或报税不实,税务机关将
进行罚款处理(最低500克朗,最高30万克朗)。年度报税的最后期限一般为次年3月31
日。捷克对各税种单独征税,不实行合并报税的做法。
【企业所得税】一般根据上年实际纳税额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预缴(应纳税款在 3
万克朗以下的无须预缴),预缴税款和应缴税款之间的差额在年度报税时清算。企业所
得税纳税人应 在一个税期结束后 3个月内向税务局报税,即报税最后期限为次年 3月31
日。税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税期结束后25天内报税。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或由税务
顾问代理报税的企业,应在税期结束后6个月内报税(次年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雇员的个人所得税由雇主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如该雇员没有
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由雇主向税务局提交纳税情况报告,雇员不必自行年终报税。
自雇者按月或按季预缴税款,并在税期结束后3个月内(即次年3月31日前)自行报税和
完税,由税务顾问代理的,应在6个月内(即次年6月30日前)报税和完税。
【增值税】标准税率为21%,低档税率为12%。金融和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年营
业额超过1000万克朗或刚登记少于2年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按月报税,营业额低于 1000万
克朗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纳税人必须在税期结束后25日内报税
并完税。
【消费税】纳税期按月计算,最晚应在税期结束后40天内纳税。房地产转让税(税
率为3%)由转让人缴纳,应在转让完成之后3个月内报税。
附录1.4.2 报税渠道
一般来说, 企业需要备妥相关报税材料自行前往税务部门报税, 同时也可在网上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