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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捷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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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8页 · 83,50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6

PDF第6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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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工贸部】工贸部是主管外国投资的部门,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事务部,以及环
境部等部门合作制订吸引外资政策,并负责投资项目鼓励方案审批。
【捷克投资局】工贸部下属半官方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促进捷克吸引外国投资,为
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和投资与经营环境方面的专业咨询和信息服务, 帮助投资者与有关
政府部门联系, 协助国外投资者与捷克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对投资优惠申请进行初步
审核。捷克投资局拥有地产和企业大型数据库,为投资者和相关企业提供免费服务。网
址:www.czechinvest.org
【国家银行】主要负责对捷克吸引外国投资和捷克对外投资进行统计监测, 对证券、
资本和外汇市场进行监管。
【经济竞争保护局】负责对工贸部批准的投资鼓励政策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原则进行
审查和监督,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
【财政部】负责制定外资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负责新就业机会补贴和职工培训补贴。
【环境部】负责外资项目环境影响审查。
5.2.2 外资法规
涉及外国人在捷克设立公司、 从事商业活动的相关法令包括:1991年 《贸易许可法》
(The Trade Licensing Act No. 455/1991)、1991年 《商法典》(The Commercial Code No.
513/1991)、1991年 《破产兼并法》 (The Bankruptcy and Composition Act No. 328/1991)、
1992年《外国人法》(The Foreign Nationals Act No. 123/1992 ),以及上述法令的修正
案。若申请投资优惠,则适用2000年《投资激励法》(The Act on Investment Incentives)
及其修正条文。2024年5月1日,新修订的《投资激励法》正式生效。
5.2.3 外资优惠政策
目前,捷克经济发展重点是加速经济结构优化和调整,鼓励经济创新与发展。与此
相适应, 捷克政府确立了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和优先发展行业, 并鼓励内外资进入这些
产业。重点支持领域主要包括制造业、技术中心和商业支持服务中心,具体包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