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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捷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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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8页 · 83,50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9

PDF第109页文字

正文模式
子报税。电子报税必须事先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和准许,并获得电子
签字或电子印章方可进行。
附录1.4.3 报税手续
中资企业在捷克投资设立企业后, 如打算委托税务顾问报税, 可与捷克税务顾问商
会(网址:www.kdpcr.cz)联系。
另外,2009年7月1日生效的“电子行动法”规定,政府机构和企业必须在捷克内务
部申请各自的“数据盒”,税务局等机构将通过“数据盒”与企业通信。
附录1.4.4 报税资料
纳税人报税时应提交填妥的报税申请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 有关各类报税
表格及填表说明,可在捷克财政管理局网站(网址:financnisprava.gov.cz)和电子报税
系统(网址:adisspr.mfcr.cz/pmd/home/prihlaseni-do-dis)下载查询。
附录1.5 工作许可证办理
附录1.5.1 主管部门
捷克负责外国人就业管理的部门是捷克劳动和社会事务部(MPSV)。工作许可由
地方劳动局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状况签发, 目前捷克全国共有77个地方劳动局。 关于外
国人在捷克就业的法律法规、劳动力市场状况、地方劳动局名址、工作许可申请表和劳
动中介结构名录等信息,请在捷克劳动和社会事务部专门网站查询。 网址:
portal.mpsv.cz/sz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根据捷克《外国人居留法》和《就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欧盟成员国、挪威、冰
岛、 列支敦士登和瑞士等国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在捷克工作无需申请工作许可或绿卡, 其
他所有第三国公民来捷克工作和就业必须申请工作和居留许可。
来自第三国的外国人到捷克工作和就业,必须先向捷克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作许可,
再凭工作许可和其他相关文件去捷克驻申请人所在国使领馆申办签证 (一般为以就业为
目的的90天以上签证),只有获得有效的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签证才可在捷克工作。担
任公司股东、 商业合伙人或法人代表职务, 或者外国企业根据与捷克企业或自然人达成
的协议派员工到捷克短期工作的,也需要办理工作许可,但无须进行公示,直接到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