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中资企业在捷克开展投资合作手续
附录1.1 中资企业在捷克开展投资合作手续
企业在捷克投资可向捷克投资局咨询相关事宜。该局是捷克工贸部直属机构,免费
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和经营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另外,捷克外商投资协
会(AFI)也为各国投资者提供公司运营方面的有偿咨询服务。由于捷克法律繁杂且不
断修订调整,公司注册手续可委托律师或专业机构办理。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捷克《商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s.r.o.)、股份公司(a.s.)、
普通商业合伙公司(v.o.s.)、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k.s. Limited Partnership和共同商业合
伙(General Commercial Partnership)、合作社(družstvo)、分公司,以及欧洲公司(Societas
Europea)等。成立数量最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捷克负责企业经营范围审批和营业执照(živnostenský list)核发的部门是工商管理
局(živnostenský úřad)。根据捷克《营业许可法》规定,从事 任何营业活动均需事 先向
工商管理局申报,经核准后进行营业登记,并签发营业 执照。从事特殊行业的,须获得
特许经营执照。
布拉格市工商管理局地址:Jungmannova 35/29, 111 21 Praha 1, Czech Republic
其他州市工商管理局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网址:www.businessinfo.cz
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还需在所在地商业法院办理商业登记注册,经法院核准并
获得商业登记证书后,公司才算正式成立。目前,捷克设有7个商业登记法院。
布拉格市商业登记法院地址:Slezská 9 , 120 00 Praha 2, Czech Republic
其他商业登记法院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查询网址:www.justice.cz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1)准备公司成立文件。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重名的
公司名称,公司营业场所及其证明文件等。一些文件需进行公证。
(2)申报经营范围和申领营业执照。向当地工商管理局申报公司经营范围和营业
执照,所需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或产权证明、经营范围清单、公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