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饮料包装,用经济手段促进商品包装简化和回收。
根据2008年欧盟环保规定,捷克相应颁布了《污染综合防控法》。该法要求发电厂
(50MW 以上)、金属及采矿加工、化工、废料处理、造纸等行业均须通过环保部申请
综合准证,评估内容涵盖排放、噪音、废物、适用机械、化学物质等方面。除此之外,
如有可能造成水污染或空气污染的,应根据《水保护法》和《空气保护法》单独申报。
如无相应批准证书开工的,个人将被处以 800-20000欧元罚款;法人单位将被处以最高
40万欧元罚款。
5.8.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法律依据】1992年,捷克颁布《环境影响评估法》(Act No. 244/1992 Coll. ),
2002年,新的《环境影响评估法》(Act No. 100/2001 Coll. )取代1992年条例,成为规
范环保评估的法规。2004、2006、2007年又分别对该法做了修订。该法律规定了环评实
施对象、实施范围、负责机构、申请流程及期限、所需材料等。
【环评程序】捷克环保部是负责环保评估的部门。通常流程包括:项目申报;信息
披露与公开(10天);征求公众意见(20-35天);事实调查(35-45天);做出结论。
有些项目还需根据需要提交环评文件、专家组审核、举行听证会等,所需时间更长。环
保部对环评不收取费用。 实践中, 还时常有环保组织对颁发的环评证书提出异议并诉诸
法院,有的案件审判长达数年。
环保部环评司联系方式:
电话:00420-267121111
电邮:jaroslava.honova@mzp.cz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捷克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包括《捷克共和国刑法》《公司刑事责任法》《利益冲
突法》 《执行OECD 国家反贿赂公约的规定》和《欧盟刑事互助公约》等一系列法律文
件。
其中,捷克《刑法》第三章第 160-162条规定了受贿、索贿和斡旋受贿等内容。根
据《刑法》规定,受贿将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索贿将被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如犯罪主体是政府官员,受贿或索贿将被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如获取了重大利益,将
被判处2至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