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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捷克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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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8页 · 83,50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7

PDF第9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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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  捷克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类别                  联系电话

                 匪警                    158

               医疗急救                    155

                 火警                    150

           布拉格城市、辖区警察                  156

            外国人急救(SOS)                 112

             布拉格机场咨询               00420-220111111

        资料来源: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经商处

8.3.3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1)保护责任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的约束。遇有中国

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

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具体内容请参见

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cs.mfa.gov.cn)。

   (2)报到登记

   在进入捷克市场前,中国企业应按照规定征求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经商处意见;投资

注册之后,应及时到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日常工作中,保持与使馆经商处的业务联系。

   使馆经商处积极为中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可提供驻在国

经济和商务信息,帮助牵线搭桥,为企业开展经贸活动提供力所               能及的协助。

   (3)服从领导

   中国企业如在捷遇到重大事件及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和中国驻捷

克大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大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Bubeneč, Czech Republic

   网址:www.fmprc.gov.cn/ce/cecz/chn/

   领事部电话:00420-233028898

   领事应急电话:00420-72893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