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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捷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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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8页 · 83,50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5

PDF第9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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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发言人,保证迅速、准确地发布企业信息。
(2)重视对外宣传。企业应重视日常对外宣传工作,可邀请相关媒体记者采访或
座谈,也可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广告宣传自己。当发生重大事件或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时,
特别是遭遇不公正舆论压力时,应注重通过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引导,消除不良影响。注
意处理好企业与有影响力的媒体的关系。
(3)尊重信任。企业要尊重媒体,以平等、开放、真诚的态度相待,建立和谐关
系。如有媒体要求采访,要以礼相待。接受采访时要充分准备,不卑不亢,语言平和,
讲清事实, 客观公正。 同时要尊重当地的文化生活和行为习惯, 不对当地事件妄加评论。
8. 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警察、工商、税务、海关、劳动及其他执法部门是维护捷克社会秩序的国家行政力
量,根据各自职权范围,可以行使询问和检查权利。中资企业相关人员要尊重执法者,
配合其依法执行公务, 但同时也要提高警惕, 防止不法分子假冒警察。 涉及重大问题时,
可要求对方出示证件。
(1)随时携带证件并配合查验。中资企业人员出门要随身携带身份证件或者临时
居住证明。遇有执法人员检查身份证件,中方人员要礼貌地出示自己的证件,回答警察
问题;如果没有携带证件也不要惧怕,不要躲避,更不要逃跑,而要说明身份,或者写
出可以证明身份的联系方式, 必要时可直接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请求帮助。 遇到警察查
验身份或询问时,应在确认对方身份后采取合作的态度,不要与警察发生争执。
(2)合理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利。遇到执法人员搜查公司或住所,应要求其出示
证件和搜查证明, 并在可能情况下要求与企业律师取得联系, 同时报告中国驻捷克大使
馆。 发生证件或财物被执法人员扣留或没收的情况, 应要求执法人员保护中资企业的商
业秘密,出具扣留或没收证件或财物的清单作为证据,并记下执法人员的警号和车号,
交罚款时需向警察索要罚款单据。
(3)理性应对突发事件。遇有执法人员对中方人员或企业进行不恰当的对待,可
保留证据,指出对方错误之处,但不要与执法者发生正面冲突。重大事件须通过律师进
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中国驻捷克大使馆。
(4)积极做好普法教育。中资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普法教
育, 让员工了解在捷克工作生活必备的法律常识和应对措施, 做到知法守法, 合理应对。
9. 传播中国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