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 柬埔寨(2025 年版)
埔寨投资委员会申报拟进口材料的数量和价值。禁止或严格限制出口的产品包括文物、麻醉品
和有毒物质、原木、贵重金属和宝石、武器等,2013年初,柬埔寨政府明令禁止红木的贸易与
流通。出口木材制品半成品或成品、橡胶、生皮或熟皮、鱼类(生鲜、冷冻或切片)及动物活
体需缴纳10%的出口税。服装出口需向商业部缴纳管理费。普惠制下服装出口至美国或欧盟的,
需获得出口许可证。
【矿产品出口】
为加强对矿产品出口的有效监管,柬埔寨明确了矿产品出口法律程序及手续。矿产品出口
公司须完成两项出口审批:一是拥有矿产执照的出口公司,须向矿产能源部提交既定时间内(最
多1年)的出口计划,以获得原则性批准的出口配额(EQAP);二是拥有配额后,每次装运还需
获得矿产能源部的出口许可及财经部下属海关与关税总司的批准。出口公司须在装货前7天通知
矿产能源部进行检查,装运离境10天内向矿产能源部提交海关支持文件报告。对于违反规定的
出口公司,矿产能源部将拒绝签发新的出口许可、暂停出口配额3个月,该公司还面临一段时间
内被政府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柬埔寨财经部海关与关税总司、商业部进出口检验与反欺诈局联合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
检验地点为工厂或进出口港口。目前,柬埔寨全部进出口货物均接受检验,政府正计划逐年降
低检验比率。价值5000美元或以上的进口货物,在出口国进行装运前检验。检验报告和其它装
船前检验文件将被提交到柬埔寨海关,货物抵达柬埔寨后,货主凭检验单据到海关交纳税款并
提出货物。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海关法》(1997年)是海关管理及执行的主要法律(原文网址:https://api.customs.go
v.kh/wp-content/uploads/2015/10/Customs-Law-and-Regulations-EN-GDCE.pdf)。柬埔寨政
府近年来不断改进海关管理制度,致力于实现简洁、高效、透明和可预测的海关管理。为简化
海关程序,政府决定推行使用“海关一站式服务系统”,并计划在西哈努克港安装自动海关数
据系统终端。
【关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