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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柬埔寨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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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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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官方第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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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柬埔寨(2025 年版)
农业、旅游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4个领域内。环境部是环境影响评估的主要管理部门,其他各部
门如水利、能源、交通等,为其所负责领域内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提供相关意见。同时,各级
环境部门须负责同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保证环评的顺利施行。
在环评初期,申请人须将项目方案提交至环境影响管理机构,并公布项目方案中的详细计
划。法令还对其公示方式进行了严格规定,公众有权在公示期30天内对项目方案提出书面异议
并提交环境影响管理机构,同时抄送项目申请人。收到公众的书面异议后,项目申请人须在确
定环境影响评估的具体范围时进行公众咨询,并将咨询结果和相关文件连同环评职责书(ToR)
一并交由EIA(环境影响评估)专门委员会审查。在专委会正式确定职责范围之前,公众还可以
通过在专委会中的代表对项目方案提出二次异议。
柬埔寨虽然1999年就颁布实施了环评法令,但由于条件所限,直到2004年才有部分建设项
目开展环评工作,柬埔寨环评法律法规和人员尚处起步阶段。柬埔寨国家环评法令规定,项目
在获得审批和动工之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并向环境部送交环评报告书。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柬埔寨对于腐败等行为的统一法律规定为《反腐败法》。《反腐败法》规定国家和政府官
员必须向反腐败机构公布个人财产,行贿受贿、贪污腐败行为一经确定,将视情节依法受到制
裁。柬埔寨对于反对商业贿赂没有专门法律。
5.10 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柬埔寨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无特殊限制,具有一定资质的外国承包公司均可承包当地
工程。
5.10.2 禁止领域
柬埔寨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无禁止领域的规定。
5.10.3 招标方式
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小型项目也采用议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