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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柬埔寨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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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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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官方第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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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2025 年版)│ 63
(11)绿色投资。指通过绿色技术和金融工具,对绿色环境、自然资源、水资源卫生、食
品安全、土地可持续利用、电信交通、工业能源、绿色旅游进行的投资活动。
(12)蓝色经济。指遵循绿色发展原则,发展海洋经济活动。
(13)绿色经济。通过绿色技术、绿色金融(特别是绿色信贷和小额金融)、绿色鼓励措
施,以及征收绿色税等,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环境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绿色
就业。
(14)绿色财政。指支票、股票、债券、公司债券、国库券、资产、财产、信用、保险、
金融市场等金融工具,鼓励绿色农业、绿色产业、绿色商业、绿色基础设施与交通、绿色旅游、
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电信、绿色发展与研究、绿色技术技能、绿色设计、绿色工作场所、
绿色市场、绿色产品广告、销售绿色产品和服务,以及绿色金融采购。
(15)绿色旗。指有关部委为鼓励企业家和消费者保护环境、保障生态安全、确保经济增
长和生活质量而提供的绿色旗。
(16)绿色税。指环境污染税、液体和固体废物排放税、自然资源使用税,实现环境的可
持续性。
7.1.2 发展绿色经济有关的部门
2015年5月,柬埔寨政府成立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理事会,由36个部委、机构和25个省、市政
府组成。理事会及其秘书处除负责制定绿色发展领域的国家战略、行动计划,开展国际合作,
监督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由国家财政支持的绿色发展支出。
7.1.3 相关行业绿色发展情况
2011年以前,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是柬埔寨电力行业的主要燃料。截至2024年底,柬埔
寨已投产水电站装机容量1796MW、光伏电站装机容量827MW。柬政府计划,到2030年将光伏发电
装机容量增加到1800MW以上。
7.1.4 加入与绿色经济相关的国际协定和组织情况
时任柬埔寨首相洪森在2021年11月召开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到2030年柬
埔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中值水平的40%以上。
柬埔寨于2021年12月30日将“碳中和”长期战略提交至《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UNFCCC),
承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