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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柬埔寨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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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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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官方第48

PDF第4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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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柬埔寨(2025 年版)
使用、劳动力、惩罚等方面给出相关定义,并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组织与运作法令》规定了柬埔寨投资主管部门即柬埔寨发展理事
会的组织结构、职权任务和运作方式。
《关于特别经济区设立和管理的第148号法令》,规定了建立经济特区的法律程序,经济特
区的管理框架与任务、对经济特区的鼓励措施、对出口加工生产区的特别措施、劳动力管理与
使用、职业培训、侵权与纠纷的解决。
《商业管理与商业注册法》,对商业公司的成立、组织、运作、解散、转让和变更做出了
规定,对公司的类型进行了划分。
《商业合同法》,规定了所有类型合同的成立、履行、解释和执行。该法进一步详细描述
了某些类型的合同,比如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个人财产抵押和担保。
柬埔寨发展理事会链接网站:www.cambodiainvestment.gov.kh
柬埔寨商业部链接网站:www.moc.gov.kh
【投资保障】
《投资法》对外资基本给予国民待遇,除土地所有权由于柬宪法规定,仅允许柬籍公民和
法人合法取得以外,其他方面实行内外资一致。此外,《投资法》还承诺不对投资进行违法征
收和国有化,对已批准的投资项目产品和服务价格不进行管制,允许投资者将收益自由汇出国
外。
【投资优惠】
新投资法的投资优惠措施分为三类:基本奖励、额外奖励和特别奖励。在基本奖励下,根
据新投资法第26条规定,在柬埔寨注册为合格投资项目(QIP)的投资者,有权在以下两种优惠
选项中选择任何一项:
选项一,根据具体投资领域,可在3至9年的时间内享受所得税豁免,免税期从取得首次收
入时开始计算;在所得税的免税期结束后,合格投资项目有资格在6年内根据应付税款总额的增
长率享受所得税折扣,前两年所得税率为25%,接下来两年所得税率为50%,最后两年所得税率
为75%;在所得税豁免期间,通过独立审计报告的企业还可获得最低税款豁免与出口免税等优惠。
选项二,有权通过特别资产折旧率,按现行税务法的规定抵扣资本支出;在9年内,对其他
具体支出,按财政管理法的规定享受200%税收返还;通过独立审计报告后可获得最低税款和出
口免税。
此外,基本奖励在上述两个税收优惠选项之外,还包含了以下鼓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