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率高于41%,低于51% 14(2)(b) 17.5
出口率高于51% 14(3)(a) 20
艾滋病税 14 3
在津巴布韦境外注册公司的股息收入 14(2b) 15
资料来源:津巴布韦税务局
注1:特别采矿租约(Special Mining Lease)的申请条件为,以外国货币投资且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
产品主要用于出口。
注2:BOOT,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T,即建设—运营
—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
【增值税】津巴布韦《增值税法》(VAT Act)规定,企业和个人销售商品或提供
服务,年营业额超过或可能超过 2.5万美元(或等值津元),须在津巴布韦税务局注册
并缴纳增值税。未按规定注册的,税务局将强制登记,并追缴增值税、利息及罚款。
(1)税率标准:普通商品及服务适用15.5%的标准税率(自2026年1月起)。出口商
品、部分指定品类实行零税率,特定必需品享受免税政策。
(2)零税率商品(2025年政策优化后范围):
基本食品:sadza(津巴布韦主食,玉米饭)、糖、牛奶、肉类、盐、面包等少数必
需品。
农用物资:化肥、种子、农药、饲料、兽药、植株、拖拉机等。
特定工业原料:硫酸、磷酸盐岩、过磷酸石灰、硫和大豆原油(2012年1月1日起生
效)。
其他:重量不超过185克的鸡苗(2010年9月1日起实施);液化石油气(2025年起免
征增值税,支持替代能源推广)。
(3)零税率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居民住宅租金收入、付费乘客运输服务、
国内水费、国内电费、燃油供应服务。
(4)增值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遵循“销项减进项”的常规计税逻辑。
(5)免征增值税的情形:仅销售零税率或免税商品的经营活动;私人娱乐性质的非
经营活动;雇员向雇主提供的职务内服务;年营业额低于2.5万美元(或等值津元)的小
型贸易商(2024年后门槛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