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菲律宾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1

PDF第101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提出申请时,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方

式、商标图样(指定颜色的,应当交送着色图样)、拟使用该商标的货物或服

务清单等内容。

   【查证】

   BOT将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查证,排除类似或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

   【实质审查】

   当商标注册申请符合所有要求时,即通过实质审查,商标才被核准;否

则,申请将被拒绝。

   【提出异议】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IPO将进行公示,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核准注册】

   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

发给注册证书,并在IPO的公报上予以公告。

附录1.4 企业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录1.4.1 税种、税率和报税时间

        税种             税率           申报日期

        增值税            12%          每月20日

            个人所得      5%-32%        每月10日
  所得税                       每年的4月15日前/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
            公司所得       25%      四个月后的第15天之前

             货物        1%
             服务        2%
  预扣税        租赁        5%           每月10日

             咨询       5%-15%

附录1.4.2 报税渠道

   菲律宾的税务申报可有公司自行发起        税务申报,也可以有获得授权的税务

代理机构或代理人代为申报。

附录1.4.3 报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