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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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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3

PDF第10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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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但仍需从劳动和就业部获得AEP。
(4)行政令第226号规定的特别非移民签证
此类签证签发给在投资署注册或在菲律宾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工作的外国
人。他们可多次进入菲律宾,无需支付费用、在移民局留指纹、注册及从劳动
和就业部获得AEP。
(5)总统令第1034号规定的特别非移民签证
此类签证签发给在由菲律宾央行正式授权的离岸银行工作的外国人。此类
人员可多次进入菲律宾,并无需支付费用,或在移民局留指纹、注册及从劳动
和就业部获得AEP。
(6)苏比克工作签证
此类签证签发给苏比克自由港内企业雇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拥有
高级技能的外国人。
(7)其他移民政策
打算赴菲律宾的外国人,可以不用获得 EO第408号规定的签证作为旅游者
入境,或在任何国外的菲律宾领事馆获得第 9章(a)规定的临时访客签证。第
9章(a)规定签证可用于因经商、旅游或健康等原因入境,该签证通常最初允
许外国人停留59天,并可延期至一年。
进入菲律宾后,移民局允许外国人将其移民身份从游客/临时访客改为另一
个类别的签证,无须离开菲律宾。
当外国人变更移民身份的申请被批准时须身在菲律宾境内,否则变更无
效。如果出现申请人不在菲律宾境内的情况,需要再次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人在菲律宾移民局申请更改移民身份期间如需在菲工作,应申请临时
工作许可证(Provisional Permit to Work)。
附录1.5.3 申请程序
申请工作许可,主要有以下两个步骤:
到菲律宾劳动和就业部(Department of Labor and Employment , DOLE)申
办劳工许可证(AEP-Alien Employment Permit);
到菲律宾移民局( Bureau of Immigration )申请工作许可,申办 9G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