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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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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0

PDF第9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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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受资本设备的免税进口,前提是该设备实际直接用于且仅用于创造绿
色就业。
【燃煤电站】
2020年6月5日,菲律宾众议院气候变化委员会通过第 761号决议,该决议
要求停止新建任何燃煤电站。 当年10月27日,菲律宾能源部长库西在可再生能
源系统整合全球部长级会议上,正式宣布暂停批准新建燃煤电站申请,此前已
批准的燃煤电站项目不受影响。
【金融】
2020年3月,菲律宾央行发布《可持续金融框架》,要求所有银行将环境
和社会因素纳入企业管理框架,包括支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缓解环境压力的各
类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到 2025年,菲财政部强化其 “可持续金融技术工作组 ”
(ITSF),推动《菲律宾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协调跨部门政策,开启碳市场
框架研究、推出国家气候金融战略、PPP 绿色融资指引,并设立“可持续金融卓
越中心”以推动能力建设。
7.3.2 绿色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2008年《可再生能源法》旨在通过财政和非财政激励措施,加速可再生能
源的勘探和开发,使国家和地方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制度化,并促进其实现
高效且盈利的商业应用。
2009年《气候变化法》创设了气候变化委员会,定义其构成、职责、权限
等要素,要求该委员会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框架战略和项目。
2016年《绿色就业法》旨在通过政府整合资源,向企业提供刺激措施以创
造绿色就业,包括可再生能源专家、卫生垃圾填埋人员、风力涡轮技术人员
等。
2019年《能源效率及节约法》设定到 2040年之前温室气体排放需求减少
24%,要求所有地方政府2022年之前各自执行能源提效计划。
7.3.3 外商投资绿色产业有关政策
根据菲律宾能源部2020年10月20日关于可再生能源服务合同中的第三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