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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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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2

PDF第7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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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法院有权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明。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购买限制】
外国公民或公司若想获得土地,须先成立一家菲律宾公司,外方占公司股
权的40%以下(含40%),菲方占60%以上(含60%),并且公司至少有 5人。
公司成立后,必须在菲律宾开立主要的公司银行账户,账户的户头可以单独为
外国公民。
【租地规定】
《投资者租赁法》(第7652号共和国法案)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菲律宾租用
商业用地,租期最长不超过 75年。根据该法,任何到菲律宾投资的外国投资者
在遵守菲律宾法律和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可租赁私人土地:
(1)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50年,仅可延长一次,期限为25年;
(2)租赁的土地仅以投资为用途;
(3)租赁合同应符合《综合土地改革法》和《地方政府法》。
2025年9月,菲通过《私人土地租赁自由化法案》,作为对原《投资者租
赁法》的重大修订。新法案允许外资投资者最长可租赁私人土地达 99年,并为
工业园区、旅游项目、农业与生态保育等项目设定优惠条件。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菲律宾允许外国公司参与菲律宾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投资交易,但要求该公
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上限符合《外国投资法》及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等外资规
定。
5.8 环境保护法规
5.8.1 环保管理部门
菲律宾的环保管理部门是环境管理局(EMB),负责污染防治以及环境影
响评估,在中央、区域、省和社区各级均有分支机构。
网址:https://emb.gov.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