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菲律宾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PDF第54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主管部门

       贸工部(DTI)是菲律宾外贸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

               表5-1  菲律宾外贸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外贸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
                       制定综合的工业发展战略和进出口政策;
                       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和投资的环境;
     贸工部(DTI)          促进竞争和公平贸易;
                       负责双边和多边贸易投资合作协定的谈判;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产品标准化局(贸工部下       产品技术标准和法规的管理和实施。
     属机构)


     进口服务署(贸工部下属       主要负责特定产品进口法规的实施;
     机构)               发起和指导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初步调查。


    5.1.2 贸易法规

       菲律宾管理进出口贸易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海关法》《出口发展法》

    《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和《保障措施法》等。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商品管理】

       《菲律宾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CMTA)将进口商品分为四类:自由进

    口商品;管制进口商品;限制进口商品;禁止进口商品。

                   表5-2  菲律宾进口商品管理规定

          类别                       规定

     禁止进口商品         包含颠覆国家政权内容或违反菲律宾法律的印刷制品;
     (《CMTA》第3章     用于非法堕胎的商品、工具、药物、广告印刷品等;
     第118节)         包含不道德内容的印刷品或媒体制品;
                    包含金、银等贵金属且未标明质量纯度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