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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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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8

PDF第9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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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2.1 获取信息
在菲律宾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获取工程招标信息:
(1)菲律宾政府部门或企业业主在当地媒体上发布招标邀请信息;
(2)业主直接邀请;
(3)中国驻菲律宾使馆经商参处发布信息。
附录1.2.2 招标投标
菲律宾政府工程承包项目根据业 务性质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如公共工程与
公路部负责公路及桥梁等项目,交通部负责铁路、机场、港口等项目,农业部
灌溉局主管水利灌溉项目等。使用菲律宾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政府项目,只能
由本地企业或外资比例不超过 25%的合资企业承揽。通信、电力、房地产等行
业多为私企经营,对外资承包商一般没有限制。
工程项目招投标一般需要履行以下程序,业主或融资方还会有各自具体的
要求:
(1)招标信息发布;
(2)企业报名,递交意向书;
(3)资格预审;
(4)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预备会;
(6)投标;
(7)开标、评标、决授标。
附录1.2.3 政府采购
2003年《政府采购法》是菲律宾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进行政府
采购的法律依据,该法不仅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纲领、程序及形式,还对政府采
购的供应商资格做出了界定。近年来,菲律宾采取了一定措施改革其国内政府
采购程序,包括简化政府采购的资格审查,在政府采购中采用更多的客观标准
以及建立有关政府采购的电子信息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限制,包括只
有由菲律宾居民控股 60%以上的企业才能在水、电、电信、运输等基础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