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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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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8

PDF第3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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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3.1.1 参加双边、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情况
菲律宾是世界贸易组织( WTO ) 、 亚 太 经 合 组 织 (APEC )和东盟
(ASEAN)成员。目前,菲律宾已同近40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各类双边经贸协
定或安排;已同 40余国家签署了税务条约。这些条约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
资,避免双重征税,打击逃税。
作为东盟成员国,菲律宾除享受东盟国家间贸易优惠安排外,还享受其他
国家与东盟签订的有关经贸协定,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及其升级议
定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等。菲律宾于2023年2月核准
RCEP,2023年6月正式对菲生效。
3.1.2 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情况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
菲律宾与东盟其他成员国于2010年启动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这
是东盟协调内 部货物贸易活动的全面协定。该协定合并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计划》以及东盟自由贸易区(CEPT/AFTA)的所有承诺,
涵盖关税自由化、贸易便利化倡议、简化原产地规则并建立东盟贸易资料库 等
内容。目标是在东盟地区建立共同市场,使商品自由流通。
【菲律宾–日本经济伙伴协定】
菲律宾和日本于2008年签订了经济伙伴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
投资、自然人流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和改善商业环境等内容。该协
定于2008年12月生效。
【菲律宾–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
菲律宾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EFTA)(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
和瑞士)于2016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竞
争、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及贸易和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菲律宾–韩国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