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 是政府实施机构( Implementing Agency )与私营合作伙伴( Private
Partner)之间基于合同的长期合作安排,私营方通常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
建设、运营与维护,政府负责监管、提供土地/部分支持或预付款等,合作旨在
实现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并确保项目符合公众利益。
菲律宾的PPP框架涵盖了多种合作模式,以适应不同类型项目的需求。主
要包括:
BOT / BTO / BOO (Build-Operate-Transfer / Build -Transfer-Operate / Build -
Own-Operate 等):私营方建设并在特许期内经营,期满后移交政府(或根据
具体契约先移交后运营等)。
特许经营( Concession):私营方在特许期内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
收投资(道路、港口、机场常见)。
合资 / 共同开发 / 管理合同 / 租赁 / 服务合同:根据项目性质(社会服务、
教育、医疗、 ICT、供水等)会采用不同混合形式(合资、管理或运营合同
等)。
【主要政府部门及其职责】
PPP中心:菲律宾 PPP项目的中央协调和监 督机构 。主要负责向政府实施
机构(包括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提供项目开发、融资结构、招
标流程等方面的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 ;推广菲律宾的 PPP项目,吸引国内外投
资者;监督PPP项目的实施进展,协助解决瓶颈问题等。
经济、规划与发展部( DEPDev):菲律宾首要经济规划与政策 协调 机
构。主要 负责 项目审批 (经济与发展理事会 是重大 PPP 项目的最终审批机
构);政策制定以及监督评估。
项目实施机构(Implementing Agencies, IAs ):PPP项目的直接发起和管理
者。主要负责识别和提出潜在的 PPP项目;项目的前期准备、招标、合同谈判
和签署 ;在项目执行期间,作为政府方的代表,监督私营合作伙伴的履约情
况 。 典 型 的 实 施 机 构 包 括 公造 部( DPWH ) 、 交 通 部 (DOTr )、卫生部
(DOH)以及地方政府单位(LGUs)等。
【主要政策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