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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菲律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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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0,21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7

PDF第6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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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或娱乐业,将按总收入征收比例税(营业税)。

             表5-6  菲律宾各商业类别的比例税税率

       商业类别                       税率

在菲律宾营业的人寿保险公司                 所收保费总额的2%


公用事业单位:供水供气                     总收入的2%

公用事业单位:广播和/或电视公                 总收入的3%
司(年收入不超过1000万比索)

经营运送和车库                         总收入的3%

通过电话、电报和其他通信设备服
务在菲律宾进行的海外调度、信息                总收入的10%
或会议传输
                     借贷活动产生的利息、佣金、折扣和金融租赁收
                     入,不超过5年的征收5%;超过5年的征收1%。不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动产或私人财产出租、交换得来的利润征收7%。
                     纳税年度内从外汇、债券、衍生产品及其他类似的
                     金融工具交易中取得的净盈余征收7%。

在证券交易所名单中并在证券交易                   0.5%
所交易的股票的销售

其他非增值税登记的业务           总销售或总收入的3%,且数额不超过150万比索

资料来源:菲律宾国内税务局

   【关税】

   进口到菲律宾的商品一般都要缴纳关税。根据海关代码中商品的分类确定

申请的税率。特殊商品(如进入海关免税仓库的商品)进口可以免税。进口商

及其代理应从商品进口之日起,保留进口商品记录3年。这期间海关署有权对

进口商/代理商的记录进行事后审核,以确认是否符合海关条例及评估是否少付

关税。

   【个人所得税】

   (1)征收对象及税基

  菲律宾税法将个人分为以下几类:

   ①菲律宾居民公民(Resident Citizen),包括当地雇员,对其全球收入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