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书得到承认为止。
根据乌政府决议, 对货值超过1万美元的下列商品: 肉及肉类副产品、 奶制品、 油料
籽及果实、含酒精及不含酒精饮料、烟草制品、部分设备及机械装置、电机及设备等,
需在强制卸货前进行检验,方可办理海关手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卸货前检验不适用
于下列情况:①合同总值不超过1万美元的商品供货;②按照乌投资与外贸部发放的许
可证实施的特殊商品的进口货物。
为加强植物检疫工作,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 2017年8月30日签署的总统令,成立国
家植物检验检疫局,2021年7月15日, 乌总统再次签署命令, 将该局改组成植物保护和检
疫署,直属政府。2023年初机构改革过程中,该署转隶农业部。该署的主要职责是:在
植物保护与检疫及农业化学领域实施统一的国家政策;对土壤和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
硝酸盐和重金属盐进行放射性和毒理学分析, 对土壤进行农业化学分析, 检测矿物和微
生物肥料质量;完善植物保护和检疫体系,制定有效的处理有害生物办法并监督执行,
防止其对经济作物的损害; 发展植物诊所和生物实验室体系; 发展植物卫生领域的科研
和教育潜力,扩大国际合作,加强人才培训。目前,进口至乌的外国植物商品需获得该
部门或其所属机构颁发的检疫许可。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乌兹别克斯坦与海关管理有关的主要法律制度有:
——《海关法》(https://lex.uz/docs/2876352)
——《国家海关服务法》
(https://lex.uz/ru/docs/4000638?ONDATE=19.10.2018%2000#4007666)
——《关于加入<简化和统一海关程序国际公约>法案》
(https://lex.uz/ru/docs/5174758)
——《对外经济活动法》(https://www.lex.uz/acts/67238)
【进口关税】乌境进口税模式基于产品类别设定, 覆盖0%到30%区间, 部分敏感或
奢侈品税率偏高。特殊政策优待纺织、食品、特定设备及独联体国家产商品。最新扩展
措施自2025年6月起又进一步下调部分绿色、高科技产品的进口税率。 自2022年1月1日
起, 乌进口商品最新关税税率见下表。 (查询网站:https://lex.uz/acts/1504698#150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