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 环保管理部门
乌环保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部(官网:https://eco.gov.uz/ru)、地方
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局。
热线电话:1157
接待电话:00998-71-2070770(内线:1001#)
办公室电话:00998-71-2070770(内线:5015#)
邮箱地址: Email: info@eco.gov.uz / uznature@exat.uz
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部主要职责是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和再生产方面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在自然保护、合理利用和恢复自然资源、
废物管理以及气候变化领域国家政策;负责大气、土地、底土、水、森林、自然保护区、
动植物保护、废物管理;组织水文气象服务,监测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引入“绿色”
发展原则,减少对环境的有害排放,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的负面影响;在自然保护领域
引入数字技术,建立减少监测中人为因素并实现自动化系统等。
5.8.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表5-4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 查询网址
1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https://www.lex.uz/ru/docs/7065
2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生态评估法》 https://lex.uz/ru/docs/9760
3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生态监督法》 https://lex.uz/docs/2304949
4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水和水利用法》 https://www.lex.uz/ru/docs/93202
5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气保护法》 https://www.lex.uz/ru/docs/58400
6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森林法》 https://www.lex.uz/ru/docs/3683532
7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辐射安全法》 https://lex.uz/docs/13868
8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合理利用能源法》 https://lex.uz/docs/2054
9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自然特区保护法》 https://www.lex.uz/ru/docs/415228
10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利用法》 https://www.lex.uz/ru/docs/3029504
11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野生植物群的保护和利用法》 https://www.lex.uz/ru/docs/3030360
12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https://www.lex.uz/ru/docs/77646
13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废物管理法》 https://www.lex.uz/ru/docs/44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