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权利人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
5.12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使用的法律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法》和《外国投资者权益保障及保护措施法》,在乌兹别
克斯坦投资和经营引起的纠纷,可先由合作方协商解决,如解决未果,可提交乌兹别克
斯坦经济法院裁决, 法院可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参加的国际协定或协议规定的程序和原则
仲裁解决。协议双方也可根据约定,选择和确定商务或投资合作纠纷的仲裁诉讼国家。
企业在申请仲裁与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项目无关的纠纷时, 也可依据乌兹别克斯坦法律
法规,但双方已约定采用其他程序或依据国际规范解决的除外。
【主要途径】
在乌兹别克斯坦与外国投资或相关活动有关的争议,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解决机
制:谈判协商、调解、区(市)经济法院诉讼、仲裁。
如果两个法律实体 (乌兹别克斯坦和/或外国投资者) 之间的合同由乌兹别克斯坦法
律管辖, 并对争议解决法庭没有任何意见, 则区域经济法院可在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后
进行审理。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法律规定,在乌兹别克斯坦法院,外国人与乌兹别克斯坦
方具有相同的程序权利和义务。
如果各方选择在乌兹别克斯坦法院解决争端, 各方仍然可以在法庭作出决定之前转
为仲裁。
【适用法律】
乌兹别克斯坦经济法院采取两级法院, 最高级别法院为最高经济法院, 诉讼主要适
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诉讼法》,依 据法律的规定程序审理,一般为公开审理,
相对较为复杂。
不论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还是在庭前,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调解。 《乌兹别克斯坦
共和国调解法》对调解进行详细规定。
另外, 根据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
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1997),双方可根据条约承认对方境内作出的法院的
民事裁决、法院对刑事案件中有关损害赔偿作出的裁决和仲裁裁决。
乌兹别克斯坦于1992年加入《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