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lex.uz/ru/docs/180550)。
中国标准在乌通常不能直接适用,需要通过当地设计院进行转化。
2020年3月13日颁布实施的第UP-3963号总统令《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的其他措施》
(https://lex.uz/ru/docs/4762008) 规定, 截至2028年底, 在城市规划技术领域可以选择适
用中国的建筑标准,如GB、CJ、JC、JG等,但是具体适用有着严格的限制。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 (https://lex.uz/docs/180550) 第二部分第四节对知识
产权的定义及类别作出明确规定。
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有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发明、 实用新型及工业品外观
设计法》(https://lex.uz/acts/77168)、《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商标、服务标志及商品原
产地名称法》(https://lex.uz/docs/6936)、《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著作权和邻接权法》
(https://lex.uz/acts/1023494)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计算机程序及信息库法律保护法》
(https://lex.uz/docs/143970)、《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微型集成电路拓扑图保护法》
(https://lex.uz/ru/docs/31682) 、 《乌兹别克斯坦关于审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若干问题》
(https://lex.uz/docs/6522625)。
乌兹别克斯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国,是伯尔尼公约、专利法条
约、商标法条约、马德里协定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等有关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
相关文件详见乌司法部网站:https://my.ima.uz/。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定》 规定双
方根据各自国家法律及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对对方自然人、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知
识产权提供有效的保护。协定就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进行规定。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乌 兹 别 克 斯 坦 知 识 产 权 侵 权 行 为 按 照 《 乌 兹 别 克 斯 坦 共 和 国 行 政 责 任 法 》
(https://lex.uz/acts/97661) 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责任法》 第177条规定, 如果发生侵权
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侵权人(具体分为普通公民和公职人员)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