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领域、选择私人伙伴关系的基本原则、私人伙伴关系参与投标需准备的文件、投标
要求、 投标阶段的划分、 签署PPP协议的要求等, 是乌PPP模式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乌经济和财政部公私合作项目实施厅是PPP模式的主管机构,主要职
责为在公私合营伙伴关系领域执行统一的政策, 协调各部委、 经济实体和地方政府落实
公私合营伙伴关系,包括制定具体的项目融资计划。乌投资、工业和贸易部负责与私人
合作方制定、谈判、签署投资协议。此外,根据PPP模式项目的领域,该领域内主管部
门也会参与项目的招标、签约以及实施。例如,能源领域内的PPP模式项目,主管部门
为能源部。
【发展现状】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将公私合作(PPP)视为其提供更优质公共服务、
吸引重要投资和专业知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PPP项目数量显著增长。 截至2021年底,
乌PPP项目超过200个, 总投资额达62亿美元, 约占乌GDP的8%,截至2024年底, 这一数
字已飙升至310亿美元,占乌GDP的27%。按行业细分,截至2023年底,项目中93%(总
额为288亿美元)属于能源行业,5%(15亿美元)属于公用事业行业,0.8%(1.44亿美
元)属于教育行业。2025年预计在公路建设、交通运输、能源、供水、灌溉等领域将启
动总价值近45亿美元的PPP项目。
2024年8月, 乌出台 《关于2024-2030年发展公私伙伴关系的若干措施》, 计划到2030
年在PPP项目中吸引至少300亿美元私人投资,规划的PPP模式实施系列项目主要集中在
新建塔什干—安集延公路和塔什干—撒马尔罕高速公路) 和泵站、 灌溉水渠、 配电网络、
污水处理管网现代化改造等领域。
5.3 企业税收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乌兹别克斯坦现行有效的税法典为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税法典》 (简称 《税法典》 , 查询网址:https://www.lex.uz/ru/docs/4674893) , 较以往税
法典的主要变化是提高一般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的税率, 降低增值税税率, 取消小型工
业区的免税政策和关税减免优惠,调整税收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经济和财政部下属税务委员会是税收系统管理及税款征收的主管部
门,各地区也有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直属于税务委员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均应按照《税法典》规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所需信息。税务机关有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