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外国投资企业可在乌设立股份公司、有限或补充责任公司、无限或合伙公司、单一
制企业、私营企业、生产合作社、农场、法人形式的农户或其他商业单位。中方投资企
业通常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代表处,后文将对两者的注册流程进行重点介绍。
企业的基本信息可通过乌企业信息网(http://registr.stat.uz)查询。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乌兹别克斯坦受理企业注册的机构:
(1)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
(2)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
(3)各州司法局;
(4)区(市)政府所属国家服务中心。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2016年颁布实施的2642号法令 《关于完善企业主体国家注册登记系统》 (https://lex.
uz/ru/docs/3063483)、2017年2月第66号政府决议(https://lex.uz/ru/docs/3111342)和20
20年12月的763号政府决议(https://lex.uz/ru/docs/5136767),规定了企业注册登记程序
和文件要求。其中,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为:
(1) 准备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 委托授权书等注册文件 (乌兹别克语文本, 其余
材料可俄文);
(2)委托授权书等注册文件;
(3)国家服务中心进行注册;
(4)取得营业执照后刻制公章;
(5)取得公章后去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并经对公账户支付税务钥匙登记费用;
(6)在注册地址所在区的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
(7)税务登记后携带优盘返回国家服务中心拷贝专属的电子税务账号及密码。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