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其工程通信基础设施的若干措施》 法令, 但绝大多数自由经济区存在配套基础设施
不到位等问题,发展状况并不理想。目前,较成熟的4个自由经济区情况如下:
【纳沃伊自由经济区】2008年12月,乌兹别克斯坦时任总统卡里莫夫签署命令,批
准在纳沃伊州国际机场建立首个自由经济区,占地面积564公顷,后扩大至645公顷,主
要职能为通过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生产高科技含量的、 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 暂
定工业区运营期限为30年,区内实行特殊的海关、外汇和税收体系,简化外国员工出入
境和居留、劳务许可办理手续。
(1) 优先方向。 根据 “纳沃伊” 自由经济区的建立宗旨及优先方向, 下列领域和方
向的企业优先进驻该工业园区:
①电子及电器产品;
②精密机械、汽车制造及零部件生产企业;
③制药和医疗产品;
④食品加工和包装;
⑤塑料制品和聚合物制品。
(2)优惠政策
①区内注册的实体在乌兹别克斯坦直接投资30万-300万美元,3年免缴土地税、 所得
税、法人财产税、社会基础设施改造和发展税、统一税(针对小企业)、乌兹别克斯坦
财政部预算外学校、 职业学院、 科学院和医疗机构维修基金扣款等; 投资300万-500万美
元,优惠期5年;投资500万-1000万美元,优惠期7年;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优惠期10
年,10年期满后仍享受所得税和统一税征收减半的优惠。
②为在当地生产商品而从国外进口原料、物资和零部件免征关税(海关手续费除
外)。
③区内可流通外汇,即允许以外汇结算和支付。
【安格连自由经济区】2012年4月,乌兹别克斯坦时任总统卡里莫夫签署关于建立
安格连自由经济区的总统令。 安格连自由经济区占地面积1634公顷, 区内实行特殊的税
收、货币、关税优惠及简化的出入及居留制度,区内企业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特
区期限30年,届时可延期。乌兹别克斯坦所有自由经济区优惠政策均相同,具体政策可
参考纳沃伊自由经济区投资优惠政策。
因距离首都塔什干直线距离仅75公里、配套基础设施比较健全、交通物流便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