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 融资渠道
融资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只要投资者合法经营,所从事的
投资活动不属于越南央行明确禁止融资的领域,在符合各金融机构内部规定和内控要
求的条件下,都可以申请融资。外国投资者的融资渠道包括 银行融资、发债、发行股
票等。
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及自身的资金能力决定贷款额度。金融
机构对于单一客户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的 15%,集团关联企业不
得超过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的 25%。如对单一客户的贷款总余额超过金融机构自有资
金的15%或客户有多种融资的需求,则各金融机构按越南国家银行的规定发放银团贷
款。
在美元贷款方面,越南有严格限制,自 2019年10月起金融机构不得为企业提供中
长期外币贷款服务。规定企业申请的美元贷款必须以执行境外出口生产经营为目的,
用于支付商品或劳务进口且有能 力用自有外汇收入支付还款。境外出口收汇来源充足
的企业,为满足本地生产经营的短期需求,在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完成放款后,
借款人需要通过外汇交易将外汇在本机构结汇成本币进行支付。
4.2.5 信用卡使用
近年来,越南政府致力于在全国推行无现金支付方式,信用卡的使用逐渐普及。
外国持卡人可以凭借所持卡片标识如“银联”“ Visa”“MasterCard”等在有相应标识
的ATM上办理取款和查询等业务,不受银行营业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或在有相应标识
的POS机刷卡消费。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无现金支付快速增长。截至 2023年底,
越南国家银行批准 51家非银行机构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 2024年7月1日,越南国家银
行出台实施第52/2024/ND-CP号法令,对支付服务提供商(包括非银行机构)提出了更
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更高的资本门槛,金融转换服务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从 500亿
越南盾提升至 3000亿越南盾。截至 2024年1月,越南全国拥有 554580个POS机和20986
台ATM机。2024年,越南互联网交易额(包括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呈现显著增长。
根据YouNet ECI 的报告, 2024年越南电子商务交易总额预计达 138亿美元,同比增长
40%,远超商品和服务零售行业 9%的整体增长率 。目前,越南商家暂时不能合法提供
“支付宝”或“微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