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上,在项目投入运营前举行。如工程已完工且达到设计要求,存在部分问题不影
响工程的承载能力、寿命和功能,且确保工程满足相关专业法律规定的安全运营条
件,业主可组织有条件验收,以便将项目投入临时使用。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越南主管知识产权的行政部门为隶属于越南科学技术部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工业
产权保护(包括专利及商标);隶属于文化、体育及旅游部的版权局负责著作权相关
保护;农业环境部负责植物多样性保护。目前,越南知识产权立法主 要是《知识产权
法》(2022年6月16日进行了补充、修订)、《贸易法》和 2015年颁发的《民法典》中
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竞争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也涉
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越南是多项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和公约的成员国,目前正在完
善其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越南积极参加自贸协定谈判, 2019年生效的CPTPP以及
2020年生效的《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都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高水平承诺。越南
目前正在修改国内有关知识产权立法,为履行协定承诺完善法律体系。关于专利保
护,越南共有3种专利保护类型,即发明专利、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民法典》
修订版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为民事权利,受民法保护,职工或其他人员对在其生产经营
活动以及创造活动中获取的知识财产享有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权利人可选择司法救济或行政救济。权利人可以提起民
事诉讼保护知识产权,要求终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或更正、赔偿损失、销毁侵权产
品或要求仅在非商业用途目的下使用。为防止损害扩大,权利人可向法庭申请诉前禁
令,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等。权利人可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申告,确认侵权行为。越 南
海关、市场监管机构等有权管理侵权商品,采取搜索、查封场地、暂时拘留相关人
员、临时扣押产品、暂停产品生产销售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
面临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设备等行政处罚。
《刑法》明确了如进口或转运侵犯知识产权的货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司
法机关有权采取司法措施,违法犯罪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特定的入境侵权产
品,司法机关有权要求侵权人复出境或者直接销毁该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