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南(2025年版)
其他物质利益、造成财产损失价值10亿至30亿越南盾(约合4.4万至13万美元)等的,
处以7年至15年有期徒刑;受贿金额5亿至10亿越南盾(约合2.2万至4.4万美元)或等值
财产或其他物质利益,或造成财产损失价值 30亿至50亿越南盾(13万至22万美元)
的,处以15至20年有期徒刑;受贿金额10亿越南盾(约合4.4万美元)以上或等值财产
或其他物质利益,或造成财产损失价值 50亿越南盾以上,可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或死刑。此外,违法者还被禁止担任某些职位1至5年,可能会被处以3000万至1
亿越南盾(约合1300至4400美元)的罚款,没收部分或全部资产。非国有企业、机构
人员受贿同样处理。《反腐败法》规定,任何具有贪腐行为的人(包括已退休、离
职、调动人员),不论其职务、岗位如何,都将受到严惩。相关人员将受纪律处分、
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并依法追缴、返还或没收非法所得。
越南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UNCAC)和《OECD反贿赂公约》缔约国,履行
跨国反腐败义务,严惩跨国商业贿赂。
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根据越南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法》和2020年6月颁发《建设法部分条款补
充修改法》、越南政府2021年3月3日颁发的《关于管理投资建设项目部分内容的规定
详细的议定》(15/2021/ND-CP号号),2020年7月修订的《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外国承包商只有在获得越南职能部门颁发的建设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在越南进行建
设施工活动。外国承包商的建设施工许可证视项目类别和项目所在地情况,由越南建
设部或各省建设厅签发。外国承包商为获得建设施工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收到业
主或总承包商的中标通知;外国承包商必须与越南承包商组成联合体或使用越南分包
商,国内承包商不能承担分包工作的除外。与越南承包商合资或使用越南分包商时,
必须明确规定由越方合作伙伴或越南分包商承建的工作内容、数量和价值;外国承包
商必须承诺完全遵守越南有关承包工程的法律法规。
根据越南《招投标法》(2020年7月补充修订),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才具备招投
标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设立和经营登记;独立财政核算;非正在解体或被认定
为处于法律规定的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状态;已在国家招标网系统注册;确保按规定
参加竞标;不在禁止投标期间;在入围短名单之 列(如有);在越南参加国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