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必须与越南承包商组成联合体或使用国内分包商,国内承包商不能承担标包任何
工作的除外。
如招投标者为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有合规的专业证
书;依法进行注册;非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正在禁止投标期内。
5.10.2 禁止领域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敏感项目 。
5.10.3 招标方式
越南《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限价招标、指定标、竞争报
价、直接采购、自行实施、特别条件下招标、社区参与的招标等。
5.10.4 验收规定
越南《建设法》以及越南政府 2021年1月6日颁布的《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筑施工和工程保养部分内容详细规定的议定》( 06/2021/NĐ-CP),工程验收包括工
作内容验收、施工阶段或项目部分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或工程投入使用验
收,主要规定如下:
【工作内容验收】施工监理和承包商的技术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及现场实际施工
进度进行工作验收,对已完成和验收的工作质量评估结果负责,书面确认验收结果;
施工监理人员按已获批的施工设计图、技术指引、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与验收对
象相关的建材和设备的质量检测结果,对工作进行检查;施工监理 人须在收到施工承
包商验收申请后 24小时内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文件,包括验收工作事项名称、验收时
间地点、参与验收人员信息、验收结论等。
【施工阶段或项目部分工程验收】业主和承包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商定和组织
阶段性验收或部分工程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实验、检查、鉴定、试验、试运行等, 确
保达到法定的和设计的技术要求,业主和承包商可自行商定组织验收的时间、程序、
内容、条件和参加验收人员等,并书面确认验收结果。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或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在完成所有设计施工事项,完成内
容、部分工程或阶段性验收以及试验、检验、 试运行结果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等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