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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越南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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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0页 · 79,58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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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立和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社及统计归口职责等。
各省、直辖市政府主管投资的部门是财政厅。
5.2.2 外资法规
越南对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2025年1月1日新版《投资法》正式生效,明
确规定了27个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59个有市场准入限制条件的行业。
5.2.3 外资市场准入规定
根据越南新版投资法,外资市场准入情况如下:
【不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25 个)】
(1)经营商业领域内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
(2)各种形式的新闻及信息采集活动;
(3)水产捕捞或开发;
(4)安全调查服务;
(5)司法行政服务,包括司法鉴定服务、诉讼文书送达服务、财产拍卖服务、公
证服务、资产清理服务;
(6)根据合同将劳务人员送往国外工作的服务;
(7)投资建设陵园、墓地设施,以便转让与设施关联的土地使用权;
(8)直接从居民家中回收垃圾服务;
(9)向公众征询意见(民意调查)服务;
(10)爆破服务;
(11)生产经营武器、爆破材料及辅助工具;
(12)进口、拆解二手海船;
(13)邮政公益服务;
(14)商品转口;
(15)商品暂进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