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南(2025年版)
务,国家管理机构75%的检查工作通过数字平台完成,进入全球排名前50位的电子政
务国家行列。
二是发展数字经济。到 2025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要达到20%,在各领域、行
业占比至少10%,劳动生产效率至少平均提升7%,信息和通信技术发展指数(IDI)、
全球竞争力指数(GCI)进入全球前50位,创新指数( GII)进入前35位。到2030年,
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要达到30%,在各领域、行业占比至少20%,劳动生产效率至少
平均提升8%,信息和通信技术发展指数( IDI)、全球竞争力指数(GCI)进入全球前
30位,创新指数(GII)进入前30位。
三是发展数字社会。到 2025年,光纤宽带要覆盖 80%的家庭和100%的乡镇,普及
4G/5G移动网络和智能手机,50%以上个人开设电子结算账户,网络安全指数(GCI)
进入全球前40位。到2030年,普及光纤互联网,普及5G,80%以上个人开设电子结算
账户,网络安全指数(GCI)进入全球前30位。
6.4 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越南政府重视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早在 2006年6月29日就颁布了《信息技术
法》,对信息技术领域制定了总体法律框架。
越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1日颁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以满足可持
续发展和国际一体化要求的决议》(第36号决议)。
越南政府2015年4月15日颁布了《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国际一
体化的决议》(第26/NQ-CP号决议)。
2015年10月14日政府颁布《关于电子政务的决议》(第36a号决议)。
越南政府总理2015年3月27日签发第392号决定,批准“到2020年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目标计划及到2025年的目标”。
越南政府总理2017年5月4日签发《关于加强第四次工业革命能力建设的指令》
(第16号指令)。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 2019年9月27日发布《关于积极参加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决议》
(第52-NQ/TW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