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南(2025年版)
附录1 中资企业在越南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8. 在越南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怎么办?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越南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越南政府已将几乎所有外资项目审批权下放至省级部门,仅维持对少数行业的审
批。其中,财政部负责审批跨省的BOT项目、老旧项目升级改造和保险项目;工贸部
审批石油和天然气项目;国家银行审批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对于国家重大项目,由
国会决定项目的投资立项和项目标准,政府负责制定项目审批程序和颁发投资许可证。
其它项目注册企业由省、直辖市财政厅受理。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外国独资企业】注册的程序如下:
(1)确定公司类型和名称。向越南企业工商注册信息门户提交2-3个备选名称。
(2)申请注册。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投资注册证书( IRC),取得IRC后向主管
部门申请企业注册证书(ERC)。取得ERC后30日内,需在越南企业工商注册信息门
户网站公示公司信息,刻制公司公章并在工商系统备案。
(3)后续合规。开立外商投资资本账户,90天内实缴注册资本。及时向税务局申
领税号,注册电子发票系统及数字签名。
申请投资许可证可分成二类:第一类是登记颁发投资许可证,适用对象包括投资
额3000亿越盾(约合1300万美元)以内且不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类别的项目。此类项
目应准备材料包括:投资登记表(按计划投资部统一表格办理)、投资者法律资格证
明、投资者财务状况报告(投资者自行编制并承担责任),以及联营合同或合作经营
合同。以上资料准备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呈送计划投资管理部门。自收到合格文件
之日起15天内,计划投资管理部门颁发投资许可证。第二类是投资政策批准( IPA),
适用对象包括投资额5000亿越盾(约合2000美元)以上或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类别的
项目。此类项目应准备材料包括:投资许可证申请书、投资者法律资格证明、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