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费规定的议定》(27/2023/ND-CP),2025年1月6日颁布的《关于补充修订〈2022
年1月10日关于环境保护法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规定的第 08/2022/NĐ-CP议定〉的议
定》(05/2025/NĐ-CP)。
相关法律文件可查询网址:
htt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
5.8.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越南现行《环境保护法》鼓励保护、合理使用和节约自然资源,严禁破坏和非法
开发自然资源;严禁采用毁灭性的工具和方式开发生物资源;严禁不按环保技术规程
运输、掩埋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垃圾和其他 有害物质;严禁排放未处理达标的垃
圾、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严禁将有毒的烟、尘、气体排放到空气
中;严禁进口或过境运输垃圾;严禁进口未经检疫的动植物;严禁进口不符合环保标
准的机械设备。
2022年1月1日起新修订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补充了许多新内容,如:扩大适用
范围,将居民社区首次列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提出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增
加对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的环保指标,包括项目的规模、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类
型、土地和水面、海域使用面积、自然资源开发规模、环境敏感因素等。并据此把投
资项目分为4类:环境影响高风险项目(一类)、可能影响环境的项目(二类)、环境
影响低风险项目(三类)和无环境影响项目(四类)。政府对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采
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一类项目需进行初步环境影响评估;首次规范环保许可的规
定,要求前三类投资项目必须获得环保许可等。
越南政府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其国内工程开工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环保核查,
环保部门定期对企业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查,不达标的企业须马上进行停工整顿并接受
处罚。所有生产企业须安装污染控制和处理设备,以确保符合相关的环境标准。 2022
年7 月7 日 , 越 南 政 府 颁 布 新 修 订 的 《关 于 环 保 领 域 行 政 违 法 处 罚 规 定 的 议 定 》
(45/2022/NĐ-CP),扩大处罚对象和属于环保违规行为的范围,加大了对环保违规行
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规排放未经处理的垃圾、不安装环保处理设备的行为,个人最
高将被罚以10亿越南盾(约合4.4万美元),机构组织罚金最高为20亿越南盾(约合8.8
万美元)。个人违反工业区、出口加工区、贸易区和贸易镇的环保法规,将被处以 500
万至5亿越南盾(约合220-2220美元)的罚款。个人违规排污,特别是排放有毒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