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第83页文字正文模式的公约》(简称《纽约公约》),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从近年情况来看,中越双方企业如发生合同纠纷,即便当地法院判中方胜诉,执 行起来也十分困难,原因在于法院缺乏强制执行力,而越南企业资信状况难以摸清, 难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