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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兹别克斯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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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64,28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2

PDF第5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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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税种及税率】

  除前述列明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外,乌主要税种还有增值税、消费税、矿产

资源使用税、水资源使用税、财产税、土地税、社会税、营业税等。其中,自2023年1月

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5%下调至12%。

  其中,营业税主要针对小规模的纳税人,即在纳税期内的销售(服务)收入超过1亿

苏姆(约1万美元),但不超过10亿苏姆(约10万美元)的个体企业,或是在纳税期内总

收入不超过10亿苏姆的法人,包括新成立的法人和新注册的个体企业。在纳税期间内的

总收入超过10亿苏姆的,从超额发生的次月开始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成为增值税纳税

人。新成立的法人在国家注册时可以自由选择成为营业税或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

人有权申请转为增值税纳税人,自愿转为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的有权在12个月后再次转为

营业税纳税人,条件是纳税期总收入不超过10亿苏姆。

  2020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对向本国个人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电子服务的非居民

数字服务商实施增值税政策,涉及电子服务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使用(包括在线

游戏)、数据库访问及更新,电子书籍、多媒体、教育资料、音乐与影视内容,在线广

告服务,电子交易平台、域名注册、云与托管服务等,适用税率为12%。乌兹别克斯坦

尚未正式引入“碳排放税”,但正在积极推进以“碳市场”为主的碳定价机制。

  法人税务状况查询网站:https://my2.soliq.uz/main/info/search。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税种及税率见下表:

                表5-3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税种和税率

 序号                税种名称                      税率

  1   增值税                                          12%

  2   国家预算机构社会税                                    25%

  3   普通纳税人社会税                                     12%

  4   普通纳税人营业税                                      4%

  5   提供财产租赁的法人实体营业税                                8%

  6   财产税                                          1.5%

  7   农业用地土地税                                     0.95%

      水资源利用税(从事生产酒精饮料的企业,每立方米用水
  8                                    2.19万苏姆(约2.19美元)
      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