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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美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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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45页 · 106,39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14

PDF第11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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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7.1.1 美国对绿色经济的定义
美国政府对“绿色经济”一词没有明确定义 ,但联邦政府机构以往曾对 “绿色产品和
服务”以及“绿色就业”两个概念有过定义。
【绿色产品和服务】
2010年4月, 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发布 《衡量绿色经济》 报告, 将绿色产品和服务
定义为主要功能满足以下一个或两个目标的类别:
(1) 节约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 包括节约能源以降低化石燃料使用, 并促进水、 原
材料、土地、物种和生态系统保护的产品或服务;
(2) 减少污染: 包括提供清洁能源或预防、 处理、 减少、 控制或测量对空气、 水和
土壤环境损害的产品或服务。对废弃物和污染物的补救、减轻、移除、搬运或储存也被
认为属于此类。
【绿色就业】
2010年9月, 美国劳工部确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在调查统计中被视为“绿色就
业”:
(1) 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对环境或自然资源节约有益的工作岗位, 包括:
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减少和消除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回收和重复利
用;自然资源节约;环境合规、教育培训以及公众宣传。
(2)工人职责包含将现有生产过程变得更加环境友好或使用更少自然资源的工作
岗位。
7.1.2 主管政府部门及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没有为发展绿色经济专门设立某个部门或机构。 从管理职能来看, 与
绿色经济相关的主要部门包括美国 国家环保署以及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能源部、
交通部、劳工部等经济主管机构。
【环保署】
环保署是最主要的监管机构,除常规的环保执法、统计、标准制定以外,还承担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