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美国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美国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美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45页 · 106,39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26

PDF第126页文字

正文模式
机构在实施招标前,会委托咨询公司准备完善的招标文件和预算,一般包括公 司实力、
所拥有的设备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银行资信证明、业绩、在手项目等。对于特
殊的大型工程项目,政府会采取如BOT、合伙、交钥匙等不同的承包方式。对军事、保
密、安全等工程,政府会对外国承包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外国承包商很
难承揽到此类项目。 政府公共性工程对外国公司总包有限制, 但如果其国内施工力量不
足,也会进行国际招标。大多数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都是分包给不同承包商,大型和重点
项目往往要实行独立的第三方工程监理。
【保函】凡联邦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都要实行强制性的工程承包保函( Guarantee)
制度。除联邦项目外,各州要求州政府投资项目也接受担保。私营建筑没有强制性保函
制度,但作为业内惯例和业主控制风险的需求,提交各类工程承包保函亦必不可少,只
是金额比例不同而已。
保函通常由专业的担保和保险公司或银行出具,包括投标、履约、预付款、维修、
留置金等多种形式,美国通常仅采用投标、履约和付款保函三种方式。
附录1.2.3 政府采购
美国没有统一的政府采购法, 但有统一的采购条例, 国防采购和民用采购是分别立
法的,前者遵循的是《武器装备采购法》,后者遵循的是《联邦财产和管理服务法》,
无论是国防部门还是民用机构都要统一执行《联邦采购条例》的规定。采购的组织形式
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 历史上经历了以集中采购方式为主转变为以分散采购方式
为主的发展过程,目前联邦政府的集中程度不高,而且并不全是强制性的。对于纳入联
邦服务总署集中采购的部分项目, 各联邦机构也可以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方式不是固定
不变的,历史上是以密封投票为主,现在的主要方式是竞争性谈判,同时增加了简化方
式,如采购卡、定点协议等。美国的政府采购不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还建立了健全的
监督机制,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利益,尤其是非常重视保护供应商的利益。按现行法
律规定,利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向合同争议委员会申诉,或向会计总署投诉,还
可以向联邦索赔法院起诉等。 美国的政府采购在强调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 还要充分体
现有关社会、经济乃至政治政策,如购买美国产品、扶持中小企业、保护环境、限制购
买不友好国家的产品等。
【相关机构及职责】 国会负责制定和通过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并对执法情况实施监
督。 美国并没有统一的政府采购法。 目前涉及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有500多部, 其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