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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美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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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45页 · 106,39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6

PDF第5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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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3403.96%的反补贴关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5月裁定这些措施对美国本土产业造成
实质性损害。三是保障措施:当进口激增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时,可以
采取的临时性贸易限制措施, 如提高关税或实施配额。 四是301条款调查: 根据 《1974年
贸易法》 第301条款, 针对外国的不合理、 不公平或歧视性贸易做法进行调查, 并可能采
取报复性措施。五是232条款调查:基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针对进口产
品是否威胁国家安全进行调查, 可能导致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 六是337条款调查:
针对进口产品中涉及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特别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调查, 可能导致
禁止相关产品进口。
由于美国贸易管理的具体规定繁多,包括成文法和判例法等,无法在此细述,建议
参阅以下网站相关内容:
(1)美国商务部网站,https://www.commerce.gov/。
(2)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https://www.ustr.gov/。
(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s://www.usitc.gov/。
(4)美国财政部网站,https://home.treasury.gov/。
(5)美国农业部网站,https://www.usda.gov/。
(6)美国国防部网站,https://www.defense.gov/。
(7)美国司法部网站,https://www.justice.gov/。
(8)美国能源部网站,https://www.energy.gov/。
(9)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网站,https://www.cbp.gov/。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美国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由多个联邦政府机构与民间第三方检验机构共同承担。
联邦机构通常同时负责检验与检疫,执行法律法规,收取法定费用;而民间机构专注于
检验服务,主要为企业提供收费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通常不具备检疫权限。
【进出口检疫】
美国的进出口检疫主要由美国农业部 (USDA)下属的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与国土安全部下属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共同负责。其中,APHIS负责制定动植
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检疫政策,并在全美设立多个检疫站执行具体的出入境动植物检疫
查验任务;CBP负责在全美300多个口岸对进出口货物, 特别是动植物产品实施现场查验
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