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概况
1.1 发展简史
【发展简史】
荷兰1463年正式成为国家,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
治,1568年爆发延续80年的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战争。1581年北部七省成立荷兰共和国 (正
式名称为尼德兰联省共和国)。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使西班牙正式承认
荷兰独立。17世纪被誉为荷兰的“黄金时代”,荷兰成为海上殖民强国,经济、文化、
艺术、科技等各方面均非常发达。18世纪后,殖民体系逐渐瓦解,国势渐衰。1795年被
法军入侵,1810年并入法国,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成立荷兰王国(1830年比利时脱离
荷兰独立)。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保持中立。第二次世界大战
初期,荷兰宣布中立。1940年5月被德国军队侵占,王室和政府迁至英国,成立流亡政
府。1945年恢复独立,战后放弃中立政策,加入北约和欧共体及后来的欧盟。
海牙莫里茨美术馆
【国际地位】
荷兰积极参与多边合作。 荷兰是联合国及其专业组织的成员, 包括联合国粮食与农
业组织、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
基金会、 联合国人口基金、 联合国环境署等。 此外, 荷兰还是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法院、
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