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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荷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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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9页 · 84,92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3

PDF第83页文字

正文模式
竞标企业资格预审要求包括:企业登记或设立证明、合法纳税证明、加入工业或商
业团体证明、企业技术能力、经营理念、质量标准、财务报告、国际合作经验等。
企业可自行或通过当地代理参加资格预审, 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 向荷兰财政部招
标处或有关地方政府招标处购买标书,组织备标,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资格文件及计
划书分开装封)。此外,荷兰法律规定自然人和法人均有工程招标资格,资质要求因项
目而异。荷兰国内法规主要有 《公共采购法》 (2016版) 、 《国防和安全采购法案》 《公
用事业采购条例》等。
需注意荷兰2024年1月通过的《环境与规划法》中也整合了 部分《公共采购法》的
内容,这体现了荷兰的制度创新。主要变革思路是打破传统部门法之间的壁垒,以“空
间质量”和“整体公共利益”为核心,更高效、更可持续地规划和开发物理环境。法律
中提出了“竞争性对 话”(competitive dialogue ) 和 “创新伙伴关系”( innovation
partnership) 等更灵活的采购程序。政府可以在项目早期就与多家公司进行对话,共同
探讨和设计最佳解决方案,然后再选择合作供应商。
欧盟对公共采购的规定详见:
https://ec.europa.eu/growth/single-market/public-procurement_en
https://www.pianoo.nl/nl,为参与公共采购和招标者提供信息。
https://www.tenderned.nl/cms/,负责发布荷兰政府机构的招标项目
5.10.2 禁止领域
荷兰经济部规定,凡是涉及公共事业、铁路、广播、军工等领域,不允许或限制非
欧盟成员国企业参与投标。
资金来自欧洲央行的项目,非欧盟成员国企业无资格参与投标。
5.10.3 招标方式
根据欧盟相关指令,荷兰通常有4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限制性招标、谈判招标、
竞争性对话招标。
5.10.4 验收规定
原先关于荷兰工程质量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的《建筑法令》 (Bouwbesluit)也已被整
合进入《环境与规划法》(Omgevingswet)中,作为其下位的具体规定。项目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