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 兰(2025年版)
来。根据该协定,中国企业的雇员被派往荷兰工作期间,将免除该雇员以及相应企业在
荷兰境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强制社保缴费。荷兰人员和企业也将享受对等益处。
【文化领域合作】中荷两国于1974年10月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
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土文物展览>协定》,1980 年10月签订《文化合作协定》, 2015
年10月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荷兰王国政府关于合作拍摄电影的协议 》。
【 磋商机制】1974 年 10月,中荷双方在 北 京 召开了 第一届经贸混委会。1974 年至 1993
年间 ,中荷共举行了 12届混委会例会。 2006年荷兰外贸大臣范赫尼普访华,双方同意恢
复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2007年9月,中荷双方在海牙成功举行了两国经贸混委会第13
次会议,中荷两国政府间经贸混委会机制得以恢复。2020年12月16日,中荷经贸混委会
第17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双方就共同关心的中荷、中欧经贸合作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中荷经贸混委会下设贸易工作组与投资工作组。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2020年9月,中国与欧盟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
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中荷两国同属这一协定的成员。
中荷两国政府尚未签署“一带一路”相关合作协定、货币互换协议、产能合作协议、
基础设施合作协议,以及标准互认、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和蓝色经济合作协定/备忘录。
3.5.2 双边贸易
中荷两国贸易往来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后两国贸易进一步发展。建立大使级外交
关系以来,两国贸易规模增长了近1700倍。荷兰是欧盟第二个对华贸易规模超千亿美元
量级的国家(仅次于德国)。
表3-4 2020-2024年中国和荷兰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总额 同比(%) 中方出口 同比(%) 中方进口 同比(%) 中方贸易顺差
2020 918.0 7.8 790.1 6.8 127.9 14.2 662.2
2021 1154.6 25.8 1014.5 28.4 140.0 9.5 874.5
2022 1297.6 12.4 1172.5 15.6 125.1 -10.7 1047.4
2023 1171.0 -9.8 1001.9 14.5 169.0 35.1 832.9
2024 1099.9 -6.1 912.0 -9.0 188 11.2 724.0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