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融资注意事项】中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了解荷兰在金融、
公司、税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目前,中资企业不能直接通过荷兰本地银行使用人民币
在荷兰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 但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阿姆斯特丹分行、 中国银行
鹿特丹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阿姆斯特丹分行或荷兰国际集团、荷兰银行、荷兰合作银行
等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
当地银行可为外国企业开具保函或转开保函。 相关条件和说明可参考中国银行 (欧
洲)鹿特丹分行的说明:www.boc.cn/nl/cbservice/cb2/cb23/
【中资企业在当地融资案例】
北京汽车集团于2011年收购荷兰汽车天窗系统制造企业英纳法。2016年在荷兰银行
牵头下,由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 Aviva组成私募银团(Private
Placement) 为收购项目融资。2024年, 中国工商银行为中资大型石油公司在荷机构办理
首笔绿色贸易融资。2025年,中国银行深度参与荷兰大型公司设备更新及融资计划。
4.2.5 信用卡使用
拥有外币信用卡能够为中方人员在荷兰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便利,如预定酒店、
机票等通常都需要信用卡,除超市和一些小型商店以外的大部分商户都接受信用卡结
算。世界各大银行发行的外币信用卡在荷兰通常都可使用,其中 VISA、MASTER卡的
使用率最高。但在荷兰使用借记卡比信用卡更为普遍。
4.3 证券市场
阿姆斯特丹证交所成立于1602年, 是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 该所于2000年与布
鲁塞尔证交所、巴黎证交所合并为泛欧交易所( Euronext),Euronext于2002年又收购
了葡萄牙里斯本证交所和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2006年,Euronext与纽约证交所合
并成立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NYSE Euronext)。2014年3月,泛欧交易所从集团剥离出
来成立独立公司,更名为Euronext N.V .
泛欧交易所为全世界客户交易证券市场产品提供一个统一的泛欧市场, 产品包括股
票、债券、基金、股权证等,是欧洲最大、全球第五大证券交易所。
4.4 要素成本
4.4.1 水、电、气、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