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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荷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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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9页 · 84,92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1

PDF第5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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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  兰(2025年版)


                   表4-1  纽约泛欧交易所相关情况
            主板(NYSE Euronext)上市    创业板(NYSE Alternext)上市
   目标企业         大、中、小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
       最
       低   最低25%的股本金,但如果派发额     公开发行,至少配售250万欧元,
       派   不低于500万欧元则最低为5%      私募,则要求最低配售500万欧元
       发
       额
       以
 上市条   往
   件   财   公布前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投资      公布前两年的财务报表(投资基金除外)
       务   基金除外)
       报
       表
           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美国通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或   用会计准则(US GAAP)或与国际财务报
           其他普遍认可的会计准则          告准则一致的本国会计准则

 资料来源: 纽约泛欧交易所

   二是通过特定融资渠道非公开融资。此方式又可分为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和引进投

资基金。荷兰各大银行对于发放贷款有不同侧重点和审核要求。例如,ING银行对于房

地产项目贷款的审核格外严格;荷兰合作银行对农业项目贷款则给予一定优惠;在荷兰

的外资银行中表现优异的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则以贷款领域广泛为特色。

从当地银行融资时,如融资数额较大,也可由一家银行牵头组织几家金融机构组成“银

团”,共同提供资金并分担风险。荷兰国内较为知名的投资基金包括:NPM Capital(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Alplnvest、LI Venture Capital、APG Investments和Delta lLoyd Asset

Management LLC等。

   近年来,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相继在荷兰设立分行,北京银

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也分别在荷兰设立代表处和工作组,可为中资企业赴荷投资提供融资

服务。其中,“内保外贷”是较常用的融资渠道之一,即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子

公司若面临资金需求,可由境内母公司或集团成员向中国境内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

或融资保函,其海外子公司则以该备用信用证或融资保函为担保向该银行在荷兰分行申

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