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 荷兰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绿色经济的定义】
荷兰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较高,很早就开始大刀阔斧地开展国土治理,因此
对生态环境脆弱性认识深刻,对 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一直较高。荷兰推崇绿色发展理念
早有历史,1989年首次通过《国家环境政策计划》(NEPP),希望在25年内创造一个
可持续的环境。荷兰对绿色经济的定义和关注往往聚焦在碳排放、交通领域、循环经
济和清洁能源等方面。如:在交通领域,荷兰重视航运 、水运等发展,强调绿色港口
和船只减排;在循环经济方面,特别强调资源再生和回收,同时注重依据OECD准则开
展供应链尽职调查并作信息披露;在发展清洁能源方面,强调在可再生能源研发(特
别是风力涡轮机技术)方面处于领导地位。
【政府部门】
荷兰高度重视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2024年新内阁将原经济事务与气候部拆分,增
设气候和绿色增长部和气候和绿色增长大臣。目前,荷兰与绿色经济有关的政府部门主
要包括:经济事务部、气候和绿色增长部、农业、渔业、粮食安全和自然部、基础设施
和水资源管理部等。各部主要职责如下:
经济事务部主要负责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能源工业的
发展,致力于利用各种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发展,使之拥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并保持经
济发展的持续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成长环境,为企业开创良好的条件并给予企业家创新
和成长的空间。此外,还鼓励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以确保国家在农业、工业、服务业
和能源领域的领先地位。
气候和绿色增长部主要负责气候变化(碳排放)、能源危机和可再生能源相关领域
事务。
农业、渔业、粮食安全和自然部主要负责确保国家农业、园艺和渔业领域的良好发
展,致力于利用各种措施鼓励农业发展,生产价格合理的优质食品。该部鼓励与所有利
益相关者合作,以恢复和维护自然区域,不断巩固农业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加强自然
与农业的联系,改善农民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