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 兰(2025年版)
4.2.2 外汇管理
荷兰的外汇管理措施十分宽松,外资企业的利润、资本、贷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
汇出不受任何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任何一种货币作为支付方式。外国投资者可在
荷兰银行开设其他外汇账户,不受外汇管理限制。在实际操作中,荷兰各商业银行根据
成本和风险决定是否为某个外资企业开立外汇账户。通常情况下,外资企业开立美元账
户不会有太大困难,但是手续费、兑换费、汇款费相对较高,各银行费率也存在差异。
在荷兰从事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外汇交易不需要取得特别许可证。尽管外汇汇进汇出通
常不受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银行会充分考虑反洗钱等因素,例如,严格审查无贸易
往来大额资金的汇进汇出。外资企业在向母公司返还利润时不需缴纳任何预提税,但支
付给国外母公司的股息通常需缴纳15%的红利预提税(若荷兰和该国已签订双边税收协
议或可遵循欧盟规定,税率有时较低或为零)。
根据荷兰海关规定,外国人携带超过1万欧元(含1万欧元)现金出入荷兰国境需要
申报。
荷兰法律还规定,企业有义务向荷兰中央银行提供编撰国际收支统计表所需的境外
资金往来报告,以利于政府制定金融和货币政策。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银行体系】
荷兰银行体系完善,集中度高。中央银行(荷兰语名称为DeNederlandsche Bank,
简称DNB)为国家政策银行,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包括依法制定和履行单一
货币政策、推动支付系统运行、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和部门。
主要商业银行有荷兰国际集团(ING)、荷兰合作银行(RABO BANK)、荷兰银
行(ABN-AMRO)等,这三大银行控制着荷兰国内约 75%的借贷业务。主要外资银行有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巴克莱资本( Barclays Capital)、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S.A.)、花旗银行国际(Citibank International)、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
德意志银行 (DeutscheBankAG)和汇丰银行(HSBC Bank)等。
荷兰国际集团( ING)是1991年由荷兰国民人寿保险公司和荷兰邮政银行集团合并
组成的综合性财政金融集团。ING集团共有6万余名员工,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向